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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推进市场主体诚信建设

作者:      来源:     发表时间:2006-11-23     浏览次数:      字号:    

     四川省工商部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开展诚信创建活动,取得成效。
  近年来,四川省各级工商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向市场主体宣传《公司法》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、《广告法》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合同法》、《商标法》、《产品质量法》以及与诚信建设相关的法律、法规、条例;在对企业的日常监管中,积极开展“金信工程”,对信用记录良好、前置审批或许可证齐备、出资到位的企业实行年度免检制度;对企业实行“经济户口”管理,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实行分类监管,利用“红盾信息网”对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予以公示,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列为警示对象,重点监督。目前,已经完成131万多户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分类工作,占全省个体工商户总数的88.47%。预计明年该省工商部门将基本完成企业信用数据和系统网络建设,向社会公开企业信用信息,提供咨询服务。
  各级工商部门积极开展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的创建活动,目前全省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达到4600户。在开展诚信创建活动中,各级工商部门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的指导。近年来,全省消费者协会开展了评选“诚信单位”活动,得到广大厂商的积极响应。
  在宣传、引导的同时,工商机关加大了对各种不守信用及其他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。自2000年以来,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27万余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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